包拯不救岳飞原因曝光(秦桧杀害岳飞一案)

好知识2023-05-22 20:12:17114

包拯(1014年-1062年),字希仲,汉族,河南汝州人,北宋法学家、文学家,宰相、刑部侍郎,与王安石、司马光并称“王、司、包”。

包拯一生忠直清廉,勤勉笃实,主持刑狱,鞠躬尽瘁,治理淮南和京城时期非常有成就。他开创审案“以理断”,“念奴婢”等新法,改革司法制度,打击赋税官吏的贪污,对当时的中国司法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。

包拯不救岳飞原因曝光

包拯生活在公元1014年-1062年。是北宋年间。而岳飞则是生活在公元1103年-1142年,岳飞是南宋时的人,包拯和岳飞根本不在一个朝代,岳飞还没出生,包拯就已经死了。

岳飞(1103年-1142年),字鹏举,号鹤山,汉族,浙江绍兴人,祖先为北汉人,是宋朝著名将领和民族英雄。岳飞在崇宁年间中进士,后拜为兵部尚书,历任防城右江节度、忠州、鄂州、成宜等地的节度使。他曾听从欧阳修等人的建议,实行“靖康之耻,以血洗之”方略,并组织训练出一支精锐的军队,成为当时的著名将领。

岳飞最著名的功绩是防御金朝的入侵,他领导部队抵御住了金兵的多次入侵,其中最著名的一次是在黄州之战。岳飞在战争中表现勇猛、机智。岳飞著有《岳家军操》、《岳武穆家传》等军事著作。其家风家训被后人传颂,对中国历史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
包拯和岳飞如果在一个朝代,包拯会救岳飞吗

这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假设问题,无法得出确定的答案。但考虑到包拯的品性和职责,他应该会根据自己的原则公正地处理岳飞的案子。包拯在宋朝担任官员时,一直以清廉公正著名,他主持刑狱、审案的时候,都以执法公正为标准,有“不为亲疏,不偏不倚”之誉。如果岳飞在宋朝时被判了死刑,包拯作为当时的最高法官,应该会按照法律程序和刑罚执行,而不会因个人关系而特别宽容或放过他。同时,包拯倾向于修身律己,不喜轻言信任他人,也许他不会轻易信任岳飞。总之,这个问题无具体依据,只能是一种假设,结果难以得出确切的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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